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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制度】西北工业大学“优秀校友分会”“优秀校友工作者”评选表彰暂行办法


2019-12-31   点击:

校友工作是学校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年来各地校友分会在凝聚校友、服务校友、搭建校友工作平台中积极主动作为,发挥了重要作用;许多校友对校友工作倾注了大量的心血,为校友事业倾情奉献,对学校发展倾力支持,获得了广泛认可和称赞。为进一步凝聚广大校友力量,推动校友工作更好地发展,校友会决定对在服务校友、服务学校、服务社会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校友分会和校友工作者予以年度表彰,特制定本办法。

一、评选原则

评选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优秀校友分会、优秀校友工作者的评选分别采取分会申请、分会推荐的方式。评选工作每年进行一次,在校友会理事会的监督指导下,由校友会统一组织并具体实施。

二、评选范围

(一)“优秀校友分会”从地方、海外、行业和各学院校友分会中评选产生。

(二)“优秀校友工作者”从地方、海外、行业和各学院校友分会理事会成员中评选产生。

三、评选标准

(一)“优秀校友分会”评选标准

1.组织机构健全,人员分工合理,工作成效显著;

2.积极联络校友,建立并及时更新和维护本地校友信息数据库;

3.积极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校友活动,搭建校友联谊平台,增强校友凝聚力,多渠道宣传母校,传承工大文化,不断扩大母校社会影响力;

4.树立为校友服务的理念,关心和助力校友的成长和发展;

5.积极协助母校开展招生就业、人才培养、学科建设、科学研究、人才引进、国际合作、开放发展等;

6.协助校友通过智力、财力、信息等各种方式关心和助力母校的发展。

(二)“优秀校友工作者”评选标准

1.遵纪守法,品德高尚,热爱母校,热爱校友工作;

2.积极联络校友,搭建校友与校友、校友与母校之间的沟通交流平台;

3.热心服务于校友,积极为校友排忧解难;

4.在校友分会的组织建设、校友活动开展等工作中积极提供支持和帮助,做出突出贡献;

5.通过智力、财力、信息等各种方式关心和支持母校的发展。

四、评选方法与程序

成立西北工业大学“优秀校友分会、优秀校友工作者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委会),负责评选工作。评委会委员由学校领导、校友会领导和部分校友代表组成。

1.优秀校友分会评选:各校友分会按照评选标准和要求自行填写分会量化支撑材料(地方、海外、行业校友分会填写附件2,学院校友分会填写附件4)报西北工业大学校友会;校友会审核提出“优秀校友分会”候选名单,提交评委会进行评审;评审结果在西北工业大学校友会网站上公示,无异议后予以公布。

2.优秀校友工作者评选:各校友分会按照评选标准和要求从理事会成员中推荐1-2名人选填写申请表(附件5)报送西北工业大学校友会;校友会审核后,提交评委会进行评审;评审结果在西北工业大学校友会网站上公示,无异议后予以公布。

五、表彰办法

评选出的“优秀校友分会”“优秀校友工作者”将在校友代表大会、校友理事会、学校大型庆典活动或其他大型校友活动中予以表彰并颁发证书、奖牌。“优秀校友分会”及“优秀校友工作者”的先进事迹将在校友会网站、官微、校友杂志上进行宣传报道。

附件:

1.西北工业大学地方、海外、行业校友分会工作评分表

2.西北工业大学地方、海外、行业校友分会工作量化支撑材料

3.西北工业大学学院校友分会工作评分表

4.西北工业大学学院校友分会工作量化支撑材料

5.西北工业大学“优秀校友工作者”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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